科研通知(2021)第24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按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社会发展、现代农业等三类项目组织实施,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请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15号,附件1)、《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27号,附件2)、《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26号,附件3)的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因我校推荐指标有限,各二级单位申报每一类项目限1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于3月1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至自然办;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于2月22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至自然办。如申报项目数超过限项要求,将提请校学术委员会遴选后推荐上报。
二、申报要求
1.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成果转化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近3年内有终止、撤销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项目负责人(含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校级项目),不能申报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登陆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210.73.128.81/)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前须仔细阅读省科技厅相关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材料经学校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4.通过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清单、《项目附件审核表》顺序装订成册;另单独装订一套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清单、《项目附件审核表》、项目相关佐证材料,供提交推荐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用。
5.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亮
联系电话:83590165
Email:zr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2月9日
·附件1.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