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及《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对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上报以及开展专业实践活动的考核工作做如下通知安排:
一、<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及上报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及校外兼职导师应已确定,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在第一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商讨确定本人的<个人培养计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交1份给所在学院备案存档。各位专业学位研究生请于2020年6月26日前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研究生院表格下载区下载)交所在学院,各学院请于2020年7月5日前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表>汇总并自行保存,填写《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情况汇总表》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二、专业实践活动的开展及考核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制时间内课程学习环节一般为一年,专业实践环节至少应保证半年,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践环节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可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请参考《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相关内容。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考核采用学分制,该环节累计工作量不得少于320学时(每周20学时,按16周计算),计算总学分为16学分。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应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工作日记》。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研究生院表格下载区下载)。研究生所在学院应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现场实践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由学生本人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此项成绩在及格及以上的学生均可获得16学分,不及格不计学分。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前请先自查个人课程学习成绩是否合格,在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再进行专业实践活动。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应在毕业答辩前3个月(申报毕业计划前)完成,考核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简称《考核登记表》)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汇总(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成绩汇总表》)后报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审核(请将毕业生专业实践成绩汇总表于6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并提交电子档)。《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归档材料,请认真对待,规范填写。
三、其他
上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和专业实践活动开展相关安排涵盖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及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其余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doc可在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区培养类表格下载)
2.《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区培养类表格下载)
3.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4.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登记表.doc
5.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成绩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