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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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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出售南湖尚苑剩余房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7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目前,南湖尚苑住房剩余房源131套,其中100平方米55套,125平方米76套。经过南湖尚苑业主委员会、教代会职工福利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充分讨论,经南湖尚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学校批准,决定南湖尚苑剩余房源拿出100套面向全校教职工优惠出售,预留31套住房定向销售给学校引进的人才。根据《南湖尚苑选房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剩余房源出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售房销售价格

1.住宅基价:6900/平方米;

2.储藏室单价:3200/平方米;

3.地下车位:9/个;

4.燃气开通费2900/户;

5.供用热力工程设施配套费80/平方米。

二、关于优惠售房办法

(一)出售房源:

125户型54套:北433套,北1016套,北135套;

100户型46套:北12套,北32套,北841套,南121套。

(二)选房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在编教职工(截止时间2017612)

2.在我校工作满3年以上(截止时间2017612)二级单位人事代理的人员。

3.已经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暂未报到的非专任教师人员(截止时间2017612日)。

(三)选房原则:

1.分批次选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内选房顺序号。

第一批次为未购买南湖尚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6121日以后来校工作的教职工(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

2)已经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暂未报到的非专任教师人员。

第二批次为其他教职工。

2.本次购房应预缴选房诚意金。购房意向人先到中国银行矿大南湖校区支行缴纳选房诚意金伍万元。

3.住房和地下室、车位附带销售。

4.本次每户限购一套住房,每户累计购买南湖尚苑住房不超过两套。

(四)选房程序及时间安排:

1.凡符合条件,首次自愿选房的教职工,由本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南湖尚苑剩余房源购房申请表(首套)》;申请购买第二套的,应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南湖尚苑剩余房源购房申请表(第二套)》,交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于61217:00前将选房申请表交到南湖校区桃园餐厅四层总务部办公楼401房间,电话:83590320)。(选房表可到总务部网站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上下载)

2.616日前,将缴付的5万元选房诚意金的银行凭证到南湖校区桃园餐厅四层总务部办公楼401房间进行登记。

3.618日上午8:00到南湖校区体育馆抽取选房号,过时不候。10:00开始选房。详情请见《关于南湖尚苑剩余房源抽号、选房地点及规则的通知》http://nhzy.cumt.edu.cn/e5/4b/c3808a386379/page.htm

4.选房后,7个工作日内到中国银行矿大南湖校区支行缴纳首付房款(不低于总房款的30%),凭首付房款银行凭证签订购房合同。

(五)关于选房购房的其他若干规定:

1.选房人不得将选房权转让他人。发现擅自转让选房权的,取消所选住房,缴纳的伍万元诚意金不予退还。

2.选定住房后再放弃者,缴纳的伍万元诚意金不予退还。

3.对因为房源不足没有选到住房的教职工,7个工作日内退还已缴纳的选房诚意金。

4.因购房人原因逾期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选住房,缴纳的伍万元诚意金不予退还。

5.房屋出售后,由徐州南湖置业有限公司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办证及相关费用由购房人承担。《土地证》由学校房管部门代为保管。

6.所购住房8年内(自上房时间起算)不得转让他人,购房人因调离学校等特殊原因转让住房的,经学校批准,可向学校教职工出售;所购住房满8年的,可向学校教职工转让。

(六)关于缴纳房款的规定:

1.购房人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全额房款,否则,自应缴纳全额房款时间的第二日起,缺额部分房款每日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购房人缴纳全额房款后,方可办理上房手续。

(七)南湖尚苑相关房源信息查询方式:

进入矿大主页下方常用链接中,点击南湖尚苑,进入南湖尚苑网站,右边点击南湖尚苑选房展示平台,进行查询。http://www.pmis.net.cn/nhsyzs2/index.aspx

三、引进人才定向销售住房办法

1.定向人才房源。

2125户型房源21套和100户型房源4套,北11100户型房源6套。

2.定向销售对象。

2017613日至20181231日之间来校工作的专任教师。

3.审批单位。

人事处

4.销售价格。

2017年按照优惠售房价格出售;2018年在优惠售房的价格上,增加时间资金价值2%销售。

附件:

20170606中国矿业大学南湖尚苑剩余房源购房申请表(首套).doc

20170606中国矿业大学南湖尚苑剩余房源购房申请表(第二套).doc

徐州南湖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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