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江苏省及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细则。
一、复试总则
“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
(2)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及接收工作细则、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学院内各专业推荐及接收名额的分配、奖助学金指标的使用原则等,负责确定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3)各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完成复试考核的具体工作,并向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研究生建议名单。
三、复试对象
所有获得推免资格且通过学校“2019年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系统”预报名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 南湖校区土木学院A217;
复试:2018年9月20日下午14︰00 南湖校区土木学院楼、数学学院楼(具体安排另通知)。
五、复试办法与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基础和专业知识、外语水平、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团队精神、科研基础、工作实绩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面试方式:不定题目,由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即问即答。
六、录取办法
根据总成绩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总成绩=加权平均成绩(比重占70%)+复试成绩(比重占30%)。
直博生选拔在土木工程、力学两个一级学科专业进行。在尊重考生、博士生导师意愿的基础上,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七、奖学金评定
(1)对外校生源,凡来自于原“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来自于原“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来自于一般院校的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前3%者,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
(2)对本校生源,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第一款“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即非名额调剂生和特殊优秀生)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八、其他
(1)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中国矿业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基本情况表》(由系统直接导出);
④《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由系统直接导出);
⑤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⑥《思想政治考察表》一份(由系统直接导出);
⑦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以上申请材料复试时递交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收到后恕不退还。本校推免生可免提交①、②、③、⑤项材料。
(2)当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时,学院在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结合各专业接收推免计划剩余情况和考生意愿进行调剂。
(3)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或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4)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5)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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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1日
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计划表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080101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 2 |
080102 | 固体力学 | 2 |
080103 | 工程力学 | 9 |
081401 | 岩土工程 | 14 |
081402 | 结构工程 | 13 |
081403 | 市政工程 | 1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3 |
081405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1 |
08140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1 |
1201Z3 | 工程管理 | 5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35 |
备注:各专业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