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四支部集中学习研讨
教工一支部集中学习研讨
9月27日下午,我院教工各支部、研究生各支部全体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学院领导分别参加了各支部专题学习研讨。
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并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同志在部分省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和解读。
通过《问责条例》学习,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问责的主体、问责的六种情形,问责的方式和问责的权限等。《问责条理》特别强调了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利和责任担当,“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强调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体现了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并一致认为:争做合格党员,必须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检视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在工作和学习中以“问责”的精神时常反省自己,更加严于律己,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为学院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学院领导在参加各支部学习研讨时,结合《问责条例》和讲话精神的理解领会,紧密联系学院改革创新发展和自身实际,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如何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争做合格党员畅谈了体会。并要求各支部全体党员继续抓紧学习,重点工作抓紧落实;要开展好第三专题讨论,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联系服务师生;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把握新情况、找准新问题、探索使用新方法、积累新经验;要集中全院之力做好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人才队伍、教学科研、办学条件等重点工作,尽职尽责完成年度任务,为创建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