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学院学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制定本学生工作干部管理制度。
一、实事求是,相互监督,民主评定,奖罚分明。
二、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学生处、校团委和学院学生工作总体目标,促进我院学生工作,提高我院学生工作干部素质及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学生工作干部形象,增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
三、认真履行学校的《辅导员工作条例》、《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辅导员岗位职责》《我院班主任岗位职责》,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协助组织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及正常的生活、教学秩序工作。
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认真组织或参加“双学”活动。
六、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出作免职或调离处理:
(一)参加学院明令禁止的组织者;
(二)到校内外进行非法串联者;
(三)呼喊反动口号,发表反动演说者;
(四)炮制、张贴大小字报或散发非法宣传品者;
(五)其它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严重警告以上)的行为者。
八、学生工作干部要切实对自己所担负的工作起主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