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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2013年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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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做为首批招收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2013年9999js金沙老品牌在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继续招收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是与工学硕士同一层次、不同特色的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职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应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到学校集中学习(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按学校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学习年限:从获得入学资格到申请论文答辩的期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

对于生源和报考专业较集中的单位,可以根据单位的工作需求,当地单独开班,单独制定培养方案。欢迎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联系我校研究生院,共同开办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班,为单位培养人才、提高员工的学位层次和水平,提高单位的创新能力。

三、培养对象及条件

1、培养对象:

  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

2010731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09731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四、报名材料

1、本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推荐材料;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学信网上实名注册后(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信息复印件。

五、招生专业领域名称及代码: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

六、报名流程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只有完成两阶段的报名工作,报名方为有效

网上报名6207月10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现场确认712—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017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1027日上午8:30-11:30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务及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

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

②专业考试和面试。一般在201312月进行,第二阶段符合条件考生名单、考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ge.lut.edu.cn)上公布,请留意查看。

2考务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2013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第二阶段,根据当年考生的考试情况,我校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我校的第二阶段考试通知书及GCT准考证,到我校参加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面试。

八、录取与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申请资格审查。

如果因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学校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核实,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个环节,我校将立即取消其考生录取资格。

九、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学位论文(设计)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详细情况可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或者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    邮编:730050

联系部门: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2976081    传 真:0931-2741880

E_mail: wangyw@lut.edu.cn           网 址:http://ge.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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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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